关于开展村务公开等工作督查的通知
各乡镇,现代产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县纪委将会同县财政局、县农发委、县残联等单位对全县村务公开、农民负担监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国家美丽乡村建设和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残疾人工作、“酒桌办公”和垂直管理单位向乡镇摊派支出专项整治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督查将于2016年7月下旬开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督查内容
1、村务公开和村级财务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金农发〔2016〕30号)、《关于印发〈金寨县村务公开责任清单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金纪〔2016〕63号)、《关于印发〈金寨县村级事务准入制的意见(试行)〉》(金办〔2016〕1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情况,精准扶贫和防汛救灾等当前重点工作公开情况,2016年度村级财务报账和公示情况,乡镇村务公开示范村申报和创建情况。
2、农民负担监管工作。农民负担监管卡发放,涉农部门收费及加重村级组织负担问题;国家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乡镇创建村级集体经济示范村及消除“空壳村”工作开展情况。
3、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对照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通知》(财农改办[2016]84号)文件,重点检查各乡镇、村关于一事一议项目申报的民主议事程序、记录,项目公开、公示情况,农民负担申报、审批情况,项目监管、开展检查情况,项目施工进度情况(随机抽查1-2个项目),向县报送信息、报表情况。
4、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对照《金寨县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试点实施方案》(财农改办[2016]85号)文件,重点检查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项目“三议七公开”程序和记录,乡镇成立领导机构组织、工作方案制定和上报情况,项目确定、审批、汇总及备案情况,乡镇开展监督检查及项目实施情况(随机抽3-5户农户,了解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日常档案建设情况。
5、国家美丽乡村建设和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对照《关于做好国家美丽乡村建设和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改[2016]117号)文件,重点检查乡镇试点工作组织成立情况,领导班子帮联情况,乡镇对试点村建档立卡情况,试点方案细化、上报情况,项目前期规划设计、土地流转、招投标情况,项目监督检查及项目实施进度情况。
6、残疾人工作。(1)贫困残疾人救助和康复民生工程,检查补贴资金打卡发放、救助对象政策符合、实施程序、档案整理情况;(2)城乡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救助,申报对象政策符合和资料情况;(3)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及需求数据动态更新工作,实施方案、培训工作及动态更新登记开展情况;(4)残疾人保障金征缴和使用情况。
7、“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金寨县“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办〔2016〕55号)、《关于转发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开展“酒桌办公”专项整治督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金纪明电〔2016〕10号)文件精神落实情况,各乡镇针对《金寨县“酒桌办公”专项整治情况通报》( 金纪通〔2016〕7号)文件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落实情况。
8、垂直管理单位向乡镇摊派支出专项整治工作。《金寨县垂直管理单位以发票报销等方式向乡镇摊派支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金政办秘〔2016〕33号)文件精神落实整改情况,各乡镇自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资金退缴情况、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自查阶段虚报、漏报、瞒报情况。
9、2016年第一季度村务公开等工作反馈整改情况。
三、督查方式
通过看现场、查资料、询问群众等方式调查了解具体情况,以及抽查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村级账务等方式进行。
四、人员分工
第一组 组 长:蒋诗久(县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成 员:张 明(县农发委农管中心副主任)
李守卫(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
韦 宇(县财政局法规科科长)
杨皎皎(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工作人员)
督查单位:梅山镇、白塔畈镇、麻埠镇、油坊店乡、铁冲乡、全军乡、双河镇、桃岭乡等八个乡镇检查工作。
第二组 组 长:汪德全(县财政局党组成员)
成 员:冯纪岭 (县农发委农村土地流转中心副主任)
赵炜炜(县残疾人联合会工作人员)
熊珊珊(县财政局综改办科员)
程 曙(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工作人员)
督查单位:青山镇、张冲乡、燕子河镇、长岭乡、天堂寨镇、古碑镇、花石乡、槐树湾乡等八个乡镇检查工作。
第三组 组 长:汪承本(县监察局副局长)
成 员:龚长明(县农发委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中心副主任)
钱大刚(县财政局综改办副主任)
吴福琴(县残疾人联合会工作人员)
程业凡(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工作人员)
督查单位:南溪镇、汤家汇镇、沙河乡、关庙乡、斑竹园镇、果子园乡、吴家店镇、现代产业园等八个乡镇(园区)检查工作。
五、有关要求
1、各乡镇、现代产业园区、县直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人员,对照相关文件通知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补差补缺,确保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2、各检查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廉洁自律,客观公正、规范高效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检查结束后及时形成汇报材料,确保检查不走过场。
3、检查结果列入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评和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考评工作内容,并予以通报。
中共金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7月20日